戲曲通常采用“唱、念、做、打”的藝術手段來表現人物。
戲曲的靈魂——“四功五法”
四功五法是戲曲界經常說的一句術語。
四功指“唱、念、做、打”四項基本功,也是戲曲表演的藝術手段;
五法指“手、眼、身、法、步”五種戲曲表演技法。(關于五法,說法不一)
在四功中,“唱”指的是唱功(歌唱);“念”指的念功(念白);“做”指的是做功(表演);“打”指的是打功(武功)。唱與念相輔相成,構成了歌舞化戲曲表演的“歌”;而做與打二者結合,構成了歌舞化戲曲表演的“舞”。
唱——表現性格、塑造人物
唱是戲曲的主要藝術手段之一,可以運用聲樂技巧來表現人物的性格、感情和精神狀態。戲曲演員學習唱功,不僅要練習咬字、歸韻、潤腔等技巧,更重要的則是能通過聲樂的藝術感染力,表達劇中人的心境。
戲曲的唱,從來不是穿插在戲里的獨立的聲樂表演,而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一。在戲曲里,它不是單獨運用的,而是和念、做、打等藝術手段有機結合,融為一體,為塑造人物服務。
念——內心獨白、表達感情
念白以一種介于讀與唱之間的音調將語言戲劇化、音樂化,與唱互相補充、配合,也是表達人物思想感情的重要藝術手段。在戲曲中常與唱腔部分互相銜接、陪襯、對比,具有節奏感和音樂性,鏗鏘悅耳。
?做——突出特點、豐富形象
做功泛指表演技巧,一般又特指舞蹈化的形體動作,是戲曲有別于其他表演藝術的主要標志之一。演員靈活地運用舞蹈語匯,以突出人物性格、年齡、身份上的特點,并使自己塑造的藝術形象更成功。
卓越的演員表演時既有內心的體驗,又能通過外形加以表現,內外交融,得心應手,而不流于形式。
打——刻畫人物、闡述劇情
打是戲曲形體動作的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,是傳統武術的舞蹈化,也是生活中格斗場面的高度藝術提煉。
戲曲的做和打,也從來不是穿插在戲里的獨立的舞蹈表演。當這些技術功底與情節相結合時,就有助于刻畫人物,闡釋劇情,并使觀眾在直觀中得到藝術享受。
舞臺上,演員對人物的塑造離不開以上一系列的表演手段,演員扮演一個角色,這四個方面必須是有機結合、缺一不可。每個具體的劇目和角色給觀眾帶來的“四功”感受都是不同的,多揣摩便會發現戲曲的魅力所在!